國際民航組織(ICAO)發布行動電源新規定
國際民航組織(ICAO)日前發布指引,旅客 限制最多 攜帶 2 個行動電源,航程中禁止充電。
台灣雖非 ICAO 成員,國內 7 大國籍航空仍響應規範,陸續調整相關規定,以保障飛航安全。
喜歡出國旅遊的朋友 一定要注意呀,出國前也再問問自己的航空公司,最新的規則
以免到時 行動電源,充電寶 被航空公司沒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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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國際民航組織發布行動電源限制規範後,台灣 7 間航空公司亦跟進實施新規,詳情如下:
中華航空
自 3 月 31 日起,限制旅客僅能攜帶 2 個行動電源,除須配合機場安檢規範外,機上嚴禁使用行動電源。
華信航空
行動電源、備用鋰電池須隨身攜帶並妥善包裝,不得託運;全航班禁止使用與充電,亦不可放置於座位上方行李櫃。
長榮航空
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行動電源與備用鋰電池,相關物品須以手提行李攜帶、不得託運,並避免擠壓造成損毀。
立榮航空
行動電源、備用鋰電池須隨身攜帶並妥善包裝,不得託運,亦不可置於座位上方行李櫃;另禁止攜帶電池容量超過 160Wh 之行動電源。
台灣虎航
禁止攜帶無明確標示規格或數值之行動電源;航班編號為「IT」之台灣虎航機隊航班,全面禁用行動電源。
星宇航空
航程期間禁止使用行動電源、備用鋰電池及充電;此類物品與藍芽耳機、充電盒等具充電功能且無法完全關機之電子設備,均禁止託運,應以手提行李隨身攜帶,或放置於前方座位下方。
德安航空
自 3 月 30 日起公告,旅客最多可攜帶 2 個行動電源,且航程中禁止以行動電源替其他電子設備充電。
